碧翰烽/文
近来,关于基层公职人员工资、待遇、收入的议论比较多,特别是随着规范化、公平性的到来,人们愈发关注基层的收入待遇问题。
就我多年在基层的观察,一方面基层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比较低,这当然指的是阳光、透明的收入低;另一方面在基层也存在一些乱象,值得我们注意:
第一,在奖励补贴政策方面,存在着执行的差异化。也就是说,一个地方可能都出台了统一的奖励补贴政策,但是在执行层面,往往由各个地方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来执行,使得有的地方或单位能够执行到位,而有的就不能执行到位。问题就在于经济实力的差别,以及有些领导的认识问题。
比如多年前,某地有人曾向领导反映基层公务员工资较低的问题,这位领导不以为然地说,工资已经不低了,平时不用工资,好像也能过得很好啊,让人听得说不了话。想想也是,工资对于领导来说,基本不用。
所以,往往同样的奖励补贴标准,却往往出现不同的执行标准,有的地方或单位执行了,但有的就没有执行,或者是执行了标准不一样。
第二,差额拨款或零拨款出现的自筹式待遇。现实中,尽管都是公职人员,但是在财政方面有三种形式,有的是全额财政拨款,有的是差额财政拨款,有的是零财政拨款。不过在工资、奖励、福利等方面的政策待遇是一样的,如何进行发放?各个不一样财政形式的单位,发放也就不一样,特别是差额或零拨款的单位,就有资金自筹的任务。
在过去,这可能没有多大问题,通过“跑部钱进”、“找领导签字”等方式可以解决,现在就不行了,一方面不容易喊到钱,另一方面喊到钱后也不能用以解决工资福利,否则会违纪违法。如此也就导致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的差距。
第三,相关工作奖励补贴的平均化倾向。应该说,有些工作奖励是针对工作优秀的单位或个人,可是往往人人有份,成了平均主义;有些工作补贴是针对开展了特定工作的,比如加班、值班或下乡,比如有的长期休息不干活,但也成了人人有份。这样的结果,导致吃大锅饭,没能体现出“干多干少不一样”、“干与不干不一样”。
总而言之,关于基层公职人员收入待遇的问题,需要引起高度注意:一是要增加收入待遇,现在基层的标准太低;二是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,不能一个地区搞几个标准;三是要体现干事与不干事的区别,要遵循绩效原则,真正奖优罚劣,不能搞大锅饭和平均主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