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深度】一位乡党委书记把这些权力放给所有干部之后
2018-01-04 22:15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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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基层②:放权的根本应是提升基层干部成就感、尊严感!

碧翰烽/文

核心提示:过去对基层干部的刺激可能更多在小恩小惠之权力,如今要在成就感、尊严感方面下功夫。

基层的关键在执行,执行的关键在动力。如果基层干部缺乏足够的动力机制,仅靠强大的压力,恐怕也是无济于事。

1:小恩小惠的权力赋予已不可能

有乡镇党委书记坦言,如今他们在激发干部动力、推进工作执行当中,已经缺乏足够的手段,包括奖惩手段也缺乏。

对于干部而言,什么才有动力?无非包括以下三种:一是职位升迁,这在基层几乎是天花板,可谓难上加难;二是收入多多,这也不太现实,虽说加了工资,但与干部的心理差距相去甚远;三是价值成就,基层平台施展的权力性、灵活性、充分性恐怕也很有限,想要实现价值怕是不易。

毕竟在乡镇这一层级,可以使用的有效权力并不很多,比如人事权、财政权、执法权、资源配置权等等有效的权力,几乎都是以县级为主的,作为基层,没有太多的施展空间。

即使是考核奖惩,也没有太大的空间。比如绩效奖励,上级也有明文规定,不能随意开口子,乡镇如果想要拿这笔资金来进行有奖有罚,也是不太灵活。

还有关于资金费用的开支,也增加了诸多的限制。而在过去,如果要激发干部的动力,还可以运用招待费等资金费用开支的灵活性,给干部一点甜头,也可算是一种“小恩小惠”的权力。

显然,这样的做法已经不行了,必须找到另外的道路。即便这条“小恩小惠”之路可行,也不是一条可靠的正途,终究走入歧途。

2:放权就是一场改革

基层的动力根源还是在放权。放权的关键应是提升基层干部的成就感、尊严感。那么这就涉及两个层面的放权:

一是上级政府要给乡镇放权。凡是那些需要乡镇重点完成的工作任务,又需要乡镇承担责任的,就应该考虑赋予乡镇一定的职权,像安全生产、环保工作,可以考虑一定的执法权,否则在工作中或有乱作为嫌疑,或有作为不力的问题。

二是乡镇要给干事的干部放权。碧翰烽曾和一乡镇党委书记谈起过此问题,他饶有兴趣地说了他的办法,他说:我采取的办法就是严格按照“责权利”相结合原则,把每个乡镇干部分配到每个村、每个网格,将每一件具体的工作任务交给每一名干部,这是“交责任”;接着是“给权力”,我将一些低保户、贫困户的认定权、先进的推荐权,甚至是惠民资金的发放审核权都下放给了干部;这些任务与权力都在考核监督下进行,最后都要“结硬帐”。通过一年的运行,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,许多工作出现了飞跃,群众也满意多了,我这个党委书记也变得轻松多了。

说起来也许简单,做起来可能就会很难,无论是哪一种放权,都涉及到权力格局,甚至是利益方面的调整,是一场深度改革。而且放权之后,还要考虑不让权力脱僵。

3:成就感、尊严感或是基层干部的最大动力

这些权力,虽然不算什么大的权力,但是能给基层干部一些成就感、尊严感,一是可以为老百姓办点事,二是可以办成一些事,有一定的平台施展。给了权力就是给了干事的平台。

不然的话,你要干部下村下到农户那里,他靠什么,难道只是靠空口说好话,或是靠说了不能算数,基层工作是需要见真章的,是需要讲实际的。如果不能干实事,你这个干部到基层去,是不会受欢迎的。

也许有人会说,现在有的基层干部是无法无天,权力已经大的不得了,以致于欺压百姓,应该是要痛打的苍蝇。

这个现象当然不能否定,但是我们需要认清的一个现实就是,必须充分相信基层、尊重基层,如果基层的积极性、主动性不能好好发挥,再好的政策、再好的实惠、再好的改革,也是落实不到老百姓身上去的。而不能因为有苍蝇,将基层干部“一棍子打死”,这样只会适得其反。

因此,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,认真思考如何激发基层干部动力,或许就得从提升基层干部的成就感、尊严感入手,那么,放权就是绕不开的选择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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